中國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新修訂的科學技術進步法。此次修法強調加強基礎研究,注重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新修訂的科學技術進步法為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促進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法治保障。
科技創新是國家繁榮富強的立身之本。此次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是中國時隔14年,再次對這部科技領域的基礎性法律進行修訂。在中國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背景下,此次修法備受關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面對錯綜復雜的國際環境,黨中央明確提出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要求加快科技創新,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這次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健全科技創新保障措施,完善國家創新體系,著力破除自主創新障礙因素,為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促進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法治保障?!?/span>
基礎研究被視為科技創新之源。新修訂的科學技術進步法將基礎研究單獨成章,從投入機制、人才培養、促進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協調發展等多個方面作出規定。
郭林茂介紹:“國家支持高等學校加強基礎研究學科建設和基礎研究人才培養,增強基礎研究自主布局能力,推動高等學校基礎研究高質量發展。規定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合理確定基礎研究財政投入,加強對基礎研究的支持;國家引導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鼓勵社會力量多渠道投入基礎研究;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設立自然科學基金,支持基礎研究?!?/span>
為激發科學技術人員創新活力,修訂后的科學技術進步法鼓勵科研單位采取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激勵科學技術人員。法律還直面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較重的問題,出臺相應規定。
郭林茂說:“針對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較重問題,規定完善科學技術人員管理制度,增強服務意識和保障能力,簡化管理流程,避免重復性檢查和評估,減輕科學技術人員項目申報等方面的負擔,保障科學技術人員科研時間。”
法律還規定,利用職權打壓、排擠、刁難科學技術人員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此外,新修訂的科學技術進步法還從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完善國家創新體系、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方面對現行科學技術進步法作了修改完善,將于2022年1月1日期起施行。